3月17日,拉萨市宗教界“三个意识”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司法局,在达孜区桑阿寺举办拉萨市“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大普及”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集中宣讲《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强团结”行动专班组长,达孜区“四联四包”工作专班组长贺鹏出席活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市宗教界“三个意识”教育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达孜区“四联四包”工作专班副组长格桑次旦出席活动并讲话。自治区宗教局、自治区司法厅、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市司法局、市“三个意识”教育办、达孜区委等相关负责人,甘丹寺等15座寺庙僧尼代表、寺管会干部代表参加活动。
格桑次旦要求,全市广大僧尼要敬畏法律,争做尊法奉法的好公民好教民;要学好法律,争做知法懂法的好公民好教民;要践行法律,争做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好教民;要弘扬优良传统,争做发挥作用的好公民好教民。
达孜区政协副主席、桑阿寺僧人洛桑西绕深有感触地说,参加此次活动,我深受教育和鼓舞,今后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哲蚌寺时讲话精神,树牢国法大于教规的观念,积极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坚定坚决确保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达孜区罗寺僧人桑珠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活动,提升了法治观念,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与“三个意识”教育,带动广大僧尼尊法学法、爱国守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藏传佛教健康传承、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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