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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中共百年侨务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侨务工作

作者: 张春旺发布时间: 2021-07-26 11:05:11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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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海外侨胞,重视侨务工作,把“考虑和制订有关华侨的各种政策,作为国家总的政策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世界格局演变、海外侨情特点与变化,党和国家把侨务工作与国内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及对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初步确定了我国开展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奠定了侨务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政策基础。

  首先,党和国家高度评价海外侨胞对中国革命的贡献。充分肯定他们对新中国的热爱与感情,将海外侨胞与国内各阶层人民一道,视为“极其广泛的全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保护华侨的利益,扶助回国华侨”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在新政协中,陈嘉庚、司徒美堂、蚁美厚等6名华侨代表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在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这一规定成为制定所有侨务政策的法律依据。

  其次,设立了侨务工作机构。为了体现华侨的地位,保障中国侨务工作的有效开展,1949年9月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设华侨事务委员会,主持保护侨益的国家行政工作,后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1956年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著名侨领陈嘉庚当选为主席,在加强与海外侨胞联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侨务机构的不断完善,为制定和执行侨务政策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第三,确立了国内和国外侨务工作方针。从工作内容和对象划分,新中国的侨务工作大致可以分为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

  从国内来看,主要包括:根据侨乡特点制定适宜政策,推进侨乡土改;发动和组织侨眷、归侨参加生产和各项建设;贯彻过去服务侨胞、侨眷,便利侨汇的既定方针;协助华侨回国投资;救济归国难侨;组织侨眷、归侨的教育工作;安排回国升学华侨学生;大力开展归侨、侨眷宣传教育工作等。

  从国外来看,主要包括:开展华侨爱国大团结工作,团结一切爱国侨胞,组织华侨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正当权益,反对歧视、迫害华侨;开展华侨文化教育工作,发扬华侨兴学办报的传统,广泛介绍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建设的伟大成就。这一时期侨务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与有关国家协商解决“双重国籍问题”。为消除新兴民族独立国家的疑虑、打破帝国主义制造的华侨是“第五纵队”的谣言、促进海外侨胞的长期生存与发展,我国政府鼓励华侨自愿选择当地国籍,成为所在国家公民;要求华侨要遵守所在国家法律,不得参加当地政治活动等。此后,海外华侨社会逐步转变为华人社会。

  改革开放后,侨务工作得到全面发展,侨务政策日益完善。

  一是明确了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地位作用。党和国家明确了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宝贵资源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努力,把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紧密团结起来,发挥他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积极作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为新时代侨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明确了侨务工作原则和法律保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明确侨务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严格区别华侨和外籍华人国籍界限;积极稳妥,公开合法;有利于海外侨胞在当地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有利于发展我国同海外侨胞住在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对于归侨侨眷和华侨遵循“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方针。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其后又进行了修订;全国30个省区市颁布实施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形势发展制定了多项吸引海外侨胞回国创新创业、维护其国内权益的法规和政策,形成了法律保障体系。

  三是拓展了侨务工作领域与任务。明确要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方面的桥梁作用。

  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更好地凝聚侨心侨力,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助力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作者系中国华侨华人研究所所长、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副会长)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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