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自治区宗教事务局、自治区侨务办公室、自治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拉萨挂牌。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旦科出席挂牌仪式并揭牌。
为加强自治区对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统筹统战和宗教等资源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职责的基础上,组建了自治区宗教事务局。新组建的宗教事务局是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自治区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宗教事务局。
调整后,自治区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自治区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全区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还将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和港澳台事务管理职责划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对外加挂自治区侨务办公室、自治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牌子,旨在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全区侨务、港澳台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完善侨务、港澳台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广泛地团结联系我区的海外侨胞和归国侨眷,更好发挥群众团体作用。
(责编: 吴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