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在拉萨市清真寺调研时强调
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穆斯林斋月到来之际,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国安指挥部总指挥庄严来到拉萨市大清真寺、小清真寺调研,看望信教群众,宣讲党的宗教工作政策。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区党委的工作部署,全面提高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与时俱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切实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调研中,庄严详细询问清真寺日常管理和宗教活动开展情况,就规范宗教活动、加强信教群众引导、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宗教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明确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和主要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树立了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了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保持了团结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庄严强调,清真寺作为伊斯兰文化的传承中心,是满足群众宗教信仰的基本场所,也是基层伊斯兰教事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各相关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实现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伊斯兰教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事关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国家统一。要把清真寺管理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和关键部位,不断创新和完善措施机制,切实提高清真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要尊重差异、彼此包容,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维护与促进民族团结,引导信教群众把精力更多地用在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组织动员信教群众坚决抵制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