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模范寺庙优秀僧尼表彰大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全区教育实践活动暨模范寺庙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上午10时许,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丁业现出席并讲话,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庄严主持会议。
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旦科宣读表彰决定。自治区省军级领导许勇、王拥军、姜杰、边巴扎西、何文浩、白玛旺堆、刘江出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自治区领导为受表彰的模范寺庙、优秀僧尼、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寺管干部代表颁奖。
丁业现指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僧尼积极响应、主动参与,自觉学习遵行“四条标准”,切实增强了自身忠诚拥戴人民领袖的政治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自觉、加强民族团结的行动自觉、以戒为师精进学识的修行自觉、同心同行共建和谐的责任自觉,实现了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丁业现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全力推进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的有力抓手,是维护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不断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全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僧尼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紧跟贴近拥戴人民领袖习近平总书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四条标准”作为根本遵循和指南,争当政治上靠得住的模范、宗教上有造诣的模范、品德上能服众的模范、关键时起作用的模范,争创和谐稳定寺庙的模范,为全区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始终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落实,强化建章立制,强化典型示范,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落实落地,努力开创全区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作大会发言。
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等省军级领导同志,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主会场或分会场会议。
区(中)直单位,空军拉萨基地负责同志,区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办主要负责同志,各级统战、民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佛协西藏分会、西藏佛学院班子成员、寺庙管委会主任和寺庙僧尼代表,以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